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(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)

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

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
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
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等.

请回答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

根据法律规定,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: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,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法定情形;酌定不追究刑事责任,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;可以给予行政处罚、处分等,不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形.

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

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
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
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
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
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

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
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
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
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
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.

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

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.

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. 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: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5年;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10年;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15年;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20年. 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,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.

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. 在我国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. 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.

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.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. 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,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.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. 刑法实行罪责自负、反对株连的原则,如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,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,因此不予追究.

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. 对于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,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.